明代书家祝允明生于天顺四年十二月六日(1461),卒于嘉靖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(1527),享年67岁。字希哲,因右手多生一指,故号枝山、枝指生,又号支山、枝山道人、枝山老樵、枝指山人等。苏州府长洲县人。祝允明自幼聪颖过人,又因家学渊源,五岁能书一尺大字,九岁便能作诗,后博览群集,文章有奇气。
弘治五年(1492)中举,后久试不第,正德九年(1514)授为广东兴宁县知县,正德十六年(1521)任命为应天府(南京)通判,未满一年即称病还乡,故有“京兆”一称。他的仕途并不顺遂,因此潜心为文、醉心翰墨,后与文徵明、唐寅、徐祯卿并称“吴中四才子”,与文徵明、王宠、陈淳并称“吴门四家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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